中華電視台
華視創立時,只獲分配一個VHF頻道,除了製播一般電視節目之外,另外製播空中高中、高工、高商、在職教師進修、大學選修等遠距教學課程。1983年,華視獲准開設UHF頻道,是為「華視超高頻教學頻道」(現華視教育文化台)2004年無線數位電視開播後,取得一個容納3個節目頻道的UHF物理頻段;無線電視數位化後,現在擁有一個容納5個節目頻道的UHF頻道,是台灣唯一從事遠距教學事業的電視台。1968年初,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副主任王昇提議創建第三家電視台,國防部與教育部洽談取得合作意願。1968年12月6日,國防部部長蔣經國與教育部部長閻振興同意,基於下列需要,兩部合作將教育電視廣播電台(教育電視台)擴建為中華電視台:中華民國國民教育已延長為九年,由於高中以上學校容量有限,青少年失學問題日益嚴重;教育部認為,擴建第三家電視台並建立電視網,可辦理空中學校以教育失學青少年,並可達成「讀書不脫離生產」的理想,以極少的師資獲得普遍的功效。中華民國國軍推行多年且具實效的愛國教育、隨營補習教育、後備軍人教育、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教育、康樂活動等,因各部隊駐地分散,師資難求,推行時也產生許多困難;國防部認為,如運用電視統一教學,將可收事半功倍之效。教育電視台的設備與經費至為拮据,如不及時作適切更張,殊不易達成其所負使命。
1969年2月,教育部函請國防部各自派員總共7人跨部組成專案小組。1969年8月,專案小組改名為「籌備指導委員會」。1969年9月,籌備指導委員會提交建台計畫綱要,國防部與教育部於同年11月會銜呈報行政院,申請許可。
中華電視台預定台址為台北市光復南路,預定發射電功率為12千瓦,使用教育電視台原有的三號頻道,請交通部另增配一個頻道;發射系統為台灣北部竹子山12千瓦、台灣中部員林5千瓦、台灣南部高雄5千瓦,另於嘉義與苗栗設立微波中繼站。為配合未來電視發展趨勢,中華電視台預作彩色電視節目訊號。國防部與教育部分別提供教學節目給中華電視台。並吸收部分民間資本,共同經營中華電視台。1970年政府原則決定投資新台幣一億元,擴建教育電視台,改名為「中華電視台」。1970年5月:行政院第117次會議核准中華電視台建台計畫立案。1970年8月1日:「中華電視台籌備委員會」成立,負責中華電視台建台工作之指導及監察。王昇兼任主任委員,劉先雲擔任副主任委員;同時成立籌備處,劉先雲兼任籌備處主任,蕭政之為籌備處副主任。1971年1月31日:中華電視台正式成立,聘劉闊才為董事長,劉先雲為總經理,資本額增為新台幣兩億元。華視英文名稱定為「Chinese Television Service」,簡稱CTS。
1971年10月行政院核准華視組織形態為「中華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」。1971年10月10日華視開始試播。1971年10月31日華視正式開播[4],邀請中華民國副總統嚴家淦夫人劉期純按鈕開播,門牌號碼為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8巷5號;同日,華視第一本出版品《中華電視週刊》(CTS Weekly)創刊華視同時完成中、南部聯播網。隔日(1971年11月1日)起每天上午6時到8時播出空中教學節目(下午1時半到4時半重播),中華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改組為「華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」,舉行發起人會議,成立董事會,劉闊才當選董事長。「華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」是當時華視全名,但對觀眾使用「中華電視台」名稱。1974年9月華視完成東部聯播網。1980年10月華視在台北市光復南路306號成立「華視世界」,提供文化服務。1983年8月華視美工大樓落成啟用。1983年9月面臨光復南路新建之華視大樓正式落成啟用。1988年11月25日:奉中華民國經濟部核准,華視全名正式變更為「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」,英文名稱為「Chinese Television System Inc.」,英文簡稱仍為CTS。1993年10月位於桃園縣蘆竹鄉中山路的華視南崁影城落成啟用,佔地約五千坪。1999年12月華視與東森媒體集團簽訂策略聯盟合作意向書,全面展開節目製作、場棚出租與寬頻網路合作。